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支总计(含结转和结余)1041.24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收支各减少194.13万元,下降15.7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和公共安全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87.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0.77万元,占99.34%;其他收入6.53万元,占0.66%。如图所示: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0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0.31万元,占89.08%;项目支出99.32万元,占10.92%。如图所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与2017 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形成的财政拨款收支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980.77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151.65万元,降低13.39%,主要是检察职能有所 调整;本年支出903.09万元,减少258.33万元,降低22.24%,主要是检察职能调整后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5%,比年初预算减少193.0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检察机关职能调整;本年支出90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3%,比年初预算减少270.7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检察机关职能调整,检察办案业务费等开支减小。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3.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类)支出886万元,占98.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6.79万元,占1.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30万元,占 0.0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3.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572.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231.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9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10万元,降低0.83%,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0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减少0.10万元,降低0.83%,主要是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减少,维护费用降低。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本部门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部门2018年度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9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10万元,降低0.83%,主要是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减少,维护费用降低。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无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
六、绩效预算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专项资金部门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无财[2019]13号),本单位认真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开展情况自查,对部门全面规范绩效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推进绩效评价工作、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了自评,考核结果为良好。
(二)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其他检察支出等2个项目,涉及资金99.32万元。从评价情况看,2个项目评价结果均为良好。
(三)预算项目绩效自评选例
本单位其他检察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其他检察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9万元,执行数为61.54万元,完成预算的62.16%。主要产出和效果是购置了一批业务装备,提升了装备保障能力,保证了检察业务的正常开展。发现问题及原因是项目资金使用进度不够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加大资金使用力度。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7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0.46万元,降低11.62%。主要原因是检察职能转变,差旅费及车辆运行维护费降低。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75.50万元,从采购类型来看,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75.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比上年减少1辆,主要是将一辆执法执勤车划转给县监察委。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与去年持平。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与去年持平。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部门2018年度年初结转结余53.9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31.62万元。
2、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填列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一)资本性支出:填列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含执法执勤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年初预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不正确,以12万元作为年初预算数进行计算。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经费形式:按照经费来源,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