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3日在无极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无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秦永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和国家发展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大会报告首次专章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任务,首次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让我们倍感振奋、备受鼓舞,更觉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一年来,无极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鼎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跟进、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主线,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对党忠诚,全力加强党的绝对领导
坚持一切工作围绕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谋划,一切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
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第一时间制定工作方案,将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大会报告、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第一议题”,并结合实际工作研究具体落实举措。采取召开宣讲报告会,进行专题培训,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引导全体干警深入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学习讨论20余次,撰写心得体会60余篇,凝聚起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精神动力。
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前进方向。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逐章逐条深入进行学习研究,对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工作情况,及时、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15次。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定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在正义网、河北法制报等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检察信息41篇。
二、坚持服务大局,倾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自觉把检察履职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中,聚焦重点领域、把握关键环节,为建设“实业强县、幸福无极”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推进平安无极、法治无极建设,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7件167人,批准逮捕89件10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28件408人,提起公诉204件260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促进常治长效,批准逮捕涉恶案件5人,提起公诉涉恶案件6人。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抢劫、强奸、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批捕34人,起诉56人。突出惩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24人,起诉42人。密切与纪委监委协作,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涉嫌职务犯罪提起公诉2人。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找准检察履职与“三场硬仗”①的结合点,起诉各类破坏市场秩序、损害营商环境犯罪4人,起诉房地产领域犯罪3人,起诉非法集资犯罪8人,助力打赢打好“三场硬仗”。立足办案实际,着力发现案件背后存在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件,努力实现监督“小案例”,推动“大治理”的良好效果。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8件,促进网络综合治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法治宣传12次,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
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扎实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②,联合工商联等10个单位,制定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及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努力使“带病”企业获得“司法康复”。落实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司法保护,起诉污染环境类犯罪5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4件。
三、坚持司法为民,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办好一个个具体案件,一件件检察为民实事,全心全意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扎实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不批捕61人,不捕率36.09%,不起诉138人,不诉率35.56%,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2人。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导作用,最大程度释放司法善意,认罪认罚适用率89.37%,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100%,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率98.30%。制定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③,在办理因婚姻家庭、邻里矛盾引起的轻伤害案件时,视情用好刑事和解、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优化便民利民检察服务。以如我在诉情怀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200余人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100%。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用检察担当体现为民初心。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32人组成的听证员库,举行听证24件次,积极推进检察听证进村庄、上地头,在老百姓家门口把理说清、把法讲透。以司法救助体现司法关怀,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6件,向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或者近亲属发放救助金13.3万元,让“检察温度”可感可触。
用心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对侵害未成人犯罪“零容忍”,批捕6人,起诉5人。坚持“宽容不纵容”,不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3人,不捕率72.22%,不诉6人,不诉率33.33%,附条件不起诉8人,附条件不起诉率40%,用心挽救促其迷途知返。认真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联合制定《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细则》,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00人次,发出督促监护令50份,以检察能动履职促推家长“依法带娃”。全面综合保护未成年人,联合开展对网吧等场所专项检查,织密绿色防护网。擦亮“法治进校园”检察品牌,法治副校长倾心讲授法治教育课,受教师生5000余人次。
四、坚持深化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对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更高要求,把“求极致”的精神贯彻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刑事诉讼检察监督稳中有进。与公安局联合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④,前移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关口,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5件,追捕漏犯8人,追诉漏犯1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9份,“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新模式红利逐渐显现。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向法院发出审判监督4件次,提起抗诉4人。坚持“高墙内”和“高墙外”一体监督,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问题145件,切实维护刑事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稳中向好。以深入贯彻民法典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8件。依法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坚决支持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践行穿透式监督⑤理念,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5件。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监督活动,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工作联合协作机制。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⑥,圆满化解行政纠纷。
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稳中提质。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履职,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0件。坚持强化专项活动的引领作用,扎实开展“水资源水生态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专项活动,办理的“督促清理河道垃圾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古树名木专项保护活动被最高检正义网宣传报道。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对违法者追索生态修复费35.8万元。联合河长制办公室开展巡河行动,与人大常委会携手建立公益诉讼联络点,凝聚公益诉讼保护合力。
五、坚持从严治党,竭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体推进政治建检、素能强检、从严治检,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做起,从党支部抓起,实行“轮流领学、集中研讨”学习模式,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让群众过上好日子——习近平正定足迹》等内容,积极开展党组书记讲党课、主题党日活动以及专题讲座等,提高干警政治理论素养。建立“联合总支部”⑦党建工作模式,同步部署开展党建和业务工作,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把素能提升列为重点。与河北经贸大学签署“检校共建”协议,建立实践教学基地;聘请行政机关8名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办理专业领域案件,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构筑人才“蓄水池”。组织干警400余人次参加县委和上级院各类培训,深入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一体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3人获全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称号,涌现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新媒体宣传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最美政法干警”等先锋模范。
把从严治检落到实处。深化对“案”的管理,严格按照“3456”业务质效管理机制,逐案、逐人、逐项、逐线(块)、逐部门分析研究业务指标,业务指标排名在全市检察机关名列前茅。细化对“人”的管理,制定部门考核激励办法,实现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召开组织生活(扩大)会、青年干警座谈会、退役军人座谈会等,激励干警担当作为。一体推进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再教育再整顿”活动,狠抓“三个规定”落实,记录报告过问案件等事项21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022年,我们诚挚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群众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部办结反馈。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892条,法律文书39份。加强检察新闻宣传,着力弘扬法治主旋律,在“两微一端”发布信息820条。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检察机关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面临不少挑战:一是对标县委更高要求和人民群众更高期待,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全县大局的针对性精准性还有待增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还不够及时到位;二是对标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更重任务,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还不到位,不愿、不敢、不善监督不同程度存在,监督质效还需持续提升;三是对标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更严要求,部分干警思想不够解放、工作作风不实、能力明显不足等问题还没有根本扭转,检察队伍建设还需加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新的历史坐标和伟大征程,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撸起袖子加油干、风雨无阻向前行,为奋力打造“实业强县、幸福无极”新场景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在服务保障大局上再谱新篇。牢记“国之大者”,发扬斗争精神,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严重暴力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依法惩治和预防金融领域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加规范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在能动履职为民上再创佳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民生检察力度,强化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打击整治,依法能动保护妇女、儿童以及老人等弱势群体,扎实办好司法救助、上门听证、支持起诉、“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等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全面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赢得民心、守住民心,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三是在提升监督质效上再攀高峰。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创新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铺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表党的二十大报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更多领域实践,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更好发挥公益诉讼制度效能。
四是在打造过硬队伍上再开新局。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一体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努力锻造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前进的道路必有崎岖,最美的风景总在险峰。新的一年,无极县人民检察院决心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努力书写无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奋力打造“实业强县、幸福无极”新场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①“三场硬仗”: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房地产领域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整治、涉众非法集资处置“三场硬仗”。
②企业合规改革: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轻缓化处理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22年4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工商联专门召开会议正式“官宣”——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
③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检察机关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中,对于因被害人高额索赔,或者因双方矛盾激化等原因,致使当事人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主动向检察机关表明赔偿意愿的,可以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犯罪嫌疑人向检察机关缴存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后,检察机关可以对其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或者予以从轻处罚。
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重要平台。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开展工作,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人民检察院指派常驻检察官、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专门人员共同负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所队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重要平台。办公室重点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作用,具体包括: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协作配合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沟通衔接、案件会商等;督促协调双方监督、反馈等意见建议的进展落实;为案件疑难复杂问题或相关刑事政策提供咨询指导等。
⑤“穿透式”监督:从个案探清行政违法普遍性、根本性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完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有助于解决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层面的共性问题。
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不同手段使行政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从检察机关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的角度看,所谓“实质性”化解,从实体上主要体现为通过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和促成和解、公开听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方式,使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得到实质性的处理;程序上主要体现为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纠正意见、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或者终结审查后,当事人不再申请启动新的法律程序。
⑦联合总支部:以内设机构为单位设立党支部,由内设机构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以党组班子成员分管部(室)支部为基础,由分管班子成员担任“联合总支部”书记,只分管一个支部的班子成员兼任该支部第一书记,为分管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搭建平台,夯实党建主体责任,实现政治高度、理念深度、实践宽度有机融合。